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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八章 闺蜜王二丫与珍珠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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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大发之所以把这几只鳌虾拿回来,纯粹是因为王志喜欢吃鳌虾,他压根就不知道鳌虾值钱。一般渔民都讨厌鳌虾,刮网,还没人买。

  “这是鳌虾吧?这玩意竟然还是值钱货,那下次我多抓有些。”有聪明的村民说。

  王志就怕他们这样干,赶紧解释道:“不是鳌虾每次都值钱,大家该怎么出海还怎么出海,不要专门挑值钱的抓,多了,就会降价。就好比,今天如果鳌虾特别多,那鳌虾肯定要掉价了,你们想是不是这个理?”

  有村民遗憾的说:“这样啊,那还是按过去的方式出海吧。”

  “俺已经很满足了,要是城里的酒楼一直收,俺家儿子明年就都能取上媳妇了。”

  说话的村民家里儿子多,都是光棍,比王志三个哥哥的年纪都大。这可把当爹的愁坏了,儿子少吧,顶不起门司,儿子多吧,娶不上媳妇,吃不上饭!

  王志又给她爹和二叔的货估了价,没想到都很高,一个3两,一个三两半。王志严格按照前世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处理,都给记账,不入公账。

  她阿爷说了,以后,他们各房出海的钱作为私房钱,不入公账,酒楼的红利入公账。

  “囡囡。”一个弱弱的声音从王志身后传来,要不是王志耳朵灵,她都没听见。

  回头一看,是四个年轻姑娘,黑瘦黑瘦的,就和刚穿越那会的王志差不多。

  她们身上穿着洗的发白的旧衣服,上边满是补丁,散发着鱼腥味。

  王志在记忆里找了找,竟是原主唯一的闺蜜王二丫,今年十七岁,她爹叫王正刚,娘亲是吴氏,俩口子前头生了四个女儿,最后一个是儿子,今年六岁,宠的像个巨婴,整日不是妈妈抱,就是姐姐背,平日也不和村里其他男娃一处耍。

  王正刚是个好吃懒做,不务正业的,整日想着怎么把女儿卖了,好赚一笔嫁妆,结果四个女儿养的都不好,嫁不了好人家,老大都18了,还没说人家。

  王正刚懒,不出海,在家躺着,让四个女儿出海,你说这叫啥事,哪有待嫁的大姑娘出海的。

  “二丫,是你啊,好久不见。”王志冲对方友好的笑笑。

  自从王志穿越后,就再也没和这个小姐妹一起玩过,王二丫整日被关在家里干活,见王志不来找自己,以为她家有钱了,看不起自己,不想和自己玩了。

  原主过去找王二丫,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她人缘差、脾气爆,在村里没有其他小伙伴了,而王二丫性格内向,不爱说话,她俩在一起多是王志抱怨,王二丫听着,说白了,王二丫就是王志的发泄桶。

  王二丫因为家穷,经常被亲爹家暴,所以养成了懦弱的性格,像个闷葫芦一样,也没什么朋友,王志来找她,她心里还挺高兴。

  “囡囡,你现在可真好看。”

  二丫突如其来的夸奖,让王志有些不适应,毕竟她向来是其貌不扬的,可能对于这个朝代的人来说,胖了,就是好看了。

  “二丫,你们也来卖海货啊,我帮你们估价吧。”

  王志等了好一会,系统也没估出价。

  王志:深蓝大神?在吗?估价啦!

  系统:有个事和你说一下,这船海货里有个珍珠蚌,蚌里边有珍珠,不是很大,颜色也不是很好,米色偏粉,如果卖给系统,还不如几只螃蟹值钱,但在这个时空,应该值些银子。

  王志瞬间感动了:深蓝,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你……

  深蓝:停!打住!别煽情,本大神不吃这一套。(其实非常得意)你快决定吧!

  王志将二丫拉到一旁,小声说:“二丫,你看这个。”

  王志把珍珠蚌挑出来给她看,二丫害怕的问:“囡囡,这个是不是不值钱啊,我阿姐让我扔了,我没舍得扔,就给捡回来了,要是不能卖钱,就扔回大海里吧,好歹是条命。”

  “不是不能卖钱,是很值钱,这个里边很可能有珍珠。”王志含蓄的说。

  “珍珠!”二丫声调不自主的拔高,王志赶紧做了个禁声的动作,“别嚷嚷,这个你当海鲜卖不上价,拿回去藏起来,晚上撬开取出珍珠,偷偷到海宁城卖了,对了,海宁城有个叫玲珑坊的珠宝铺子不错,百年老字号,应该不会压价太狠。”

  王志梅雨推荐瑾瑜阁,因为现在的瑾瑜阁是穆承允说了算,一个能抢弟弟家产的人,能干什么好事。

  王二丫没有接过珍珠蚌,手指绞着衣服说:“囡囡,我能不能把这个先放你家,你帮我养几日,过几日我再拿回去。”

  王志想了想,点头说:“既然你信得过我,就先放我那,有事找我说,我帮你。”

  王志大概能猜出一点原因,王二丫的爹不着调,好吃懒做,还爱去镇子上挥霍。

  “去掉这个珍珠蚌,剩下的我给你估价2.5两,你们姐妹可真勤快,以后日子肯定差不了。”

  王二丫低着头,心里既高兴,又忧愁,这钱到了爹手里,肯定会被嚯嚯干净,根本不能给娘看病。

  就这此时,她做了一个过去想都不敢想的决定——偷偷卖了珍珠给娘看病。

  王二丫姐妹是最后一个上岸的,因为她们的船跑的很远,每日带回来的海货少了,她爹都会不满,动则打骂她们,所以,她们的船比其他村民跑的都远。

  登记好货物,王志让村民把海货装进木桶里,这些大木桶是王志在鲁家木行提前定制的,一个有半人高,一人合抱那么粗,里边盛满海水后非常沉,需放在配套的平板拖车上,要不然搬着可就费力气了。

  这个朝代,一匹马的马车大约能拉1吨货物,这么少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车轮不是滚动轴承和橡胶的。

  平均一船货250斤左右,加上两倍的海水是750多斤,所以一辆马车能拉一船多点的货物,王家驼子有60多户,一户有2-3条船,一共150多艘船,那就需要100多辆马车,这阵仗太扎眼了。

  于是王志想了个折中的办法,10辆两匹马的马车,表面上是来回搬运,半个时辰到海宁府,实际上就走一趟,过过形式。

  赶车的人是穆南烟买的死契家丁,保证不敢泄露秘密,再说了他们也不知道食为天雇了多少车,跑几趟,一共多少货,反正他们就走一趟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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